一是强化基础保障。推动司法所建设应纳入乡镇(街道)总体规划,按照现行的司法业务用房标准,统筹各方面资源,通过新建、改建、置换、购买、租赁等方式,保持相对独立,科学设置调解、社区矫正、安置帮教、法律服务、普法依法治理等业务用房,实现功能用房区域布局合理,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水平。二是强化设施装备。落实《天津市司法所标识规范》,统一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室内标牌设置,达到“整洁美观、庄重大方”,方便群众办事。根据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求,为各司法所更新配备办公通讯、执法执勤、监控摄像和智能终端等设备,统筹提供法律援助、律师、公证等法律服务指引。三是强化信息化应用。将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,加强天津市司法行政基层管理运行平台建设培训、推广、应用,减少线下工作环节,提升办公效率。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,人民调解员津调通APP手机安装使用率达到100%;广泛运用“智慧矫正”、安置帮教等业务信息化平台,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服务管理水平。
昨日是国际博物馆日,天津博物馆推出“河上花:中国花鸟画之道1368—1911归国汇报展”和“只... [详情]